又至清明,在暮春微蒙的雾里,一声春燕呢喃,衔来了我们对故人的思念。
2014年以来,邹碧华、陈海发、马彩云、钟江武、叶德胜……一批以邹碧华为代表的优秀法院干警不幸因公殉职。他们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甘当“燃灯者”,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自己追求、热爱的司法事业。曾经的他们,心有利剑,斩向人间的罪恶;手握法槌,撑起正义的蓝天;胸怀梦想,奏响法治的乐章。
逝去的人,用生命点亮了灯火,几多付出,无悔追求。他们的精神璀璨了岁月之光,催促着法律人不断前行的脚步,向法治中国的梦想奋勇前行。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追忆部分优秀法院干警的事迹,向已逝的生命致敬。
邹碧华:人民司法“燃灯者”
邹碧华,男,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人民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世上有两样东西亘古不变:一个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一个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信仰。
邹碧华参加工作26年,总是充满激情,始终坚持从优秀到卓越的理念,吃苦耐劳、忘我工作、严于律己、默默奉献,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调研指导、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和智慧,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
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害怕困难,就不会迷失方向。从邹碧华的事迹中不难看出,他的人生逻辑简单而纯粹:困难就是用来战胜的,信仰就是用来追求的;做法官理所应当公正严明,做领导者就该勇于担当。有了这样简单纯粹的人生逻辑,理想的道路便清晰可见,信仰的火焰就长燃不熄。
邹碧华曾说:“黑暗之中,看见一支蜡烛点亮,你会感觉到温暖,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支蜡烛?”
他是“燃灯者”,用自己的一生,化作那支蜡烛上跳动的灯火,指引后人不畏艰险,砥砺前行。
陈海发:为法制新媒体开疆拓土
陈海发,男,中共党员,1956年6月出生,1986年8月转业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2015年12月21日,这位法制新媒体的拓疆者因病逝世,享年59岁。
陈海发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敬业、作风扎实、任劳任怨、鞠躬尽瘁,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事业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如尔初心,大道永存。由于长期忘我工作,身体严重透支,陈海发积劳成疾,但他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始终感念组织的信任、培养和支持,对事业和生活充满坚定信心和无限热爱。
生病以后,他顽强与病痛抗争,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在病床上还不忘工作。病情稍有稳定时,他就立刻回到工作岗位上,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马彩云: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
马彩云,女,中共党员,2001年7月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生前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审判员。2016年2月26日晚,为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同志勇斗持枪行凶歹徒,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8岁。
马彩云对党、对人民无比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无比热爱。自独立办案以来,马彩云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数十面,兢兢业业,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划破夜空的两颗罪恶的子弹,带走了一位勤恳奉献、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但是带不走她恪尽职守、临危不惧、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铸就的高尚法魂。
她用正当绽放的年轻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战线的杰出典范,堪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楷模。
钟江武: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个案件
钟江武,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江西定南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任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因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罹患淋巴癌,经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31日不幸病逝,年仅41岁。
钟江武参加工作一共17个年头,扎根在基层,一步一个脚印的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他两年内,到辖区内白坪村走访31次,村民常见他踏着泥泞来,口头时刻挂着“我们来想办法解决”,这是他为群众播种的“希望”之种;他要求法院干警用群众的语言办案,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借助群众力量办案,绘就了一幅别样的“群众路线图”。
钟江武的一生,始终坚持忘我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说:“只有法治成为人民普遍的信仰,国家才有希望。”钟江武把他的全部热情和汗水洒在了人民司法的事业上,将他的生命和热血投入在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征途中。
叶德胜:用平凡事筑起护法“马头墙”
叶德胜,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9月进入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生前任徽州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2014年12月6日凌晨,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51岁。
叶德胜从事司法警察工作26年来,始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他扎根基层,冲在一线,带队值庭1900余次,押解、看管犯人2660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件。
“平安无事就是最大的工作成绩。”这是叶德胜对机关安保工作的基本要求。26年他未休过一次年假,并且承包了绝大多数的节假日值班。叶德胜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26年如一日坚守在平凡岗位上,不追名、不逐利,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喊苦,不叫累,直到溘然长辞的头一天还在默默地奉献自己。
叶德胜用26年的时间,用一桩桩平凡的琐事为徽州人民垒起一座宽厚的法治“马头墙”,为人防火、遮风、挡雨,给人依靠、温暖、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