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全成廉艳秋离婚纠纷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04 16:23:46
赵全成:本院受理原告廉艳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甘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5月23日人民法院报第G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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