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军诉被告司纪军、董福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04 16:19:55
司纪军、董福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有军诉被告司纪军、董福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6月02日人民法院报第G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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