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鑫海运输有限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04 16:18:25
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鑫海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被告李林涛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公司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刑民初字第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6月02日人民法院报第G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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