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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力军

  发布时间:2016-03-15 10:07:46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正确履行职责,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水平。

  重在认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方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充分足够而又清醒的认识,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不可等闲视之。另一方面在精神上要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有深刻地认识,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统论述,增强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的理论认同、价值认同,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贵在实践。行动是思想的外在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人民法院的举措上,体现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行动上。如何保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实效,并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方面要做好表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自己的行为,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另一方面要把准导向。人民法院必须在本职工作中严格忠于宪法法律、坚持司法为民、尊重保障人权、坚持平等保护、捍卫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共利益、推进廉政建设、尊重意思自治、维护公序良俗,通过司法审判保护、褒扬、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谴责、惩罚、否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在个案的处理中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传承,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整体推进。

  赢在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开放体系,它既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涵盖了时代精神,是继承传统和与时俱进的系统科学。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不断创新,才能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一方面要创新服务方式。司法为民的宗旨是固定的,但是,为民的方式是与时俱进的,人民法院要强化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功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等便民、利民的措施,让司法接近群众,让群众走进司法。另一方面要用创新的思维捍卫公平。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人民法院既要强调司法被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又要注重司法能动,关注当事人的诚实守信情况,依法保护、鼓励诚实守信的当事人,制裁、谴责不讲诚信的当事人,既不让讲诚信的当事人吃亏,又不让奸猾失信之人占便宜,通过倡导诉讼诚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王朋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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