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邢台市副市长史书娥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与公安部门加大合作力度,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以震慑危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目前,行刑衔接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史书娥说,“突出表现在:一是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缺失;二是行政执法中,涉嫌食药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模糊;三是涉嫌食药犯罪案件移送接收机制不明确;四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鉴于此,史代表提出了五点建议:
首先是高层推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成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交流分析相关信息和案件,研究制定相应的打防措施。
第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发现、协作联动和查处“三项机制”,通过加强与各级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好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立案、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工作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敏锐性,重拳出击,打击得更加精准有效。
三是要强化信息互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将危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食药监部门移送的案件和线索,及时通报和反馈相关查处情况。
还有就是完善移送制度和程序。在涉案物证抽样检验以及特定情形先行介入等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衔接程序和流程。
最后是加大培训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邀请检察院和法院代表对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