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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反腐斗争法治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6-03-09 09:02:41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两个不变”“四个自信”,表明了党中央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的坚强决心。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反腐败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设置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制度,充分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意义重大:有利于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有利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和执行。

    法治是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按照依法治国要求,实施法治反腐,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推进反腐败的法治化、制度化应当着眼长远和全局,根据宪法和党章的原则制定反腐败基本法,有计划地完善反腐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等配套措施,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廉政法律制度。应当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操行性。同时,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形成反腐的合力。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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