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蓝春桃,谈起这部法律,深有感触:“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作用会非常大!”
但令蓝春桃印象更深的是人民法院在探索反家暴联动机制方面付出的努力,她很赞赏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摸索出的西乡塘反家暴联动机制。
蓝春桃告诉记者,作为2015年初被确定为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单位,西乡塘区法院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探索,建立健全了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救济与修复的联动工作机制,办理的61起涉家暴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起了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据她考察和了解,西乡塘法院构建反家暴联动机制的第一步,是从刑庭、民一庭的家事法庭、未成年人审判庭选任社会阅历丰富、熟悉家事审判和妇女工作的专业法官,同时聘请区妇联、社区等了解家庭暴力的人员组成专业反家暴合议庭,对家庭暴力案件加强审判,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第二步,牵头与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委等单位组建西乡塘区司法社工服务工作站,为有困难家庭暴力受害人与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根据他们的特点进行生理、心理知识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以实现家庭暴力与少年案件、社会关护的无缝对接。第三步,根据婚姻法、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法规,拟出《西乡塘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证据规则指南》,为审理家暴案件提供了可实践的操作规程。第四步,审判后,合议庭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实施司法救助,以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反家庭暴力是我一直关注的问题。”蓝春桃说,“作为人大代表,我会继续关注人民法院涉家暴审判工作,也会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进行反家暴的教育宣传,推动我们国家的法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