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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闹店镇法庭庭长(兼)朱正栩

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法官的保护 为强化法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6-03-07 15:05:09


    作为法院系统一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闹店镇法庭庭长(兼)朱正栩履职4年,已提交了15份建议。大到司法改革、法官队伍建设,小到工伤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件件都是她的心头事儿。

    今年全国两会,朱正栩又一口气儿带来了4份建议,涉及法官职业保障、出台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解释、法庭队伍建设、工伤认定等方面。

    “来北京之前听说了法官马彩云遇害的事儿。”朱正栩说她很痛心,但更让她痛心的是事后网上出现的诋毁法官的不实言论。“有一段以北师大教授张某名义发布的,称其是马彩云法官办理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言论,完全是歪曲事实,是对法官名誉的极大侵害,应该受到惩罚。”

    当了20多年的法官,朱正栩坦言,她在办案过程中也没少遇到过案件当事人的恐吓、威胁。“我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个法官都遭遇过类似经历,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朱正栩说,因为相关规定不完善,导致大量这类行为未受到惩罚,不仅扰乱法官的生活,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

    “建议修订法官法,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法官的保护,加大对威胁、恐吓等干扰法官依法履职行为的惩罚力度。”

    事实上,这不是朱正栩第一次提有关法官职业保障的建议。法官职业化、薪酬制度改革、基层法官晋升等这些与法官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都曾出现在她的建议里。而今年,她更侧重于法官人身权益保障。

    “去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法庭秩序罪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实践中,对一些在庭审之外的调解、送达等诉讼活动中发生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调整范围。”

    “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在行使职务的过程中,其人身、财产包括住所安全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远高于普通人。”朱正栩说,法庭之外,法官受到的保护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为此,她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作出司法解释,明确将类似行为纳入到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调整范围之中。

    工作中,朱正栩审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特别是工伤认定的程序过于拖沓冗长,非常不利于弱势劳动者依法维权。”去年,朱正栩就提出了相关建议,今年她又作了进一步细化,建议修改工伤认定程序。

    常年扎根在基层,朱正栩对基层法官的艰苦有着切身体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要适当增加人民法庭驻庭人员的出勤和伙食补贴。据调研,很多省份财政部门没有制定具体标准,导致许多基层法院至今未落实这一要求。”

    “建议财政部门作出具体规定,为强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的依据。”

    谈到履职感受,朱正栩说,其实当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与当一名好法官道理是一样的,就是要为人民代言,为群众解忧,为国家担当。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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