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唐初的张允济,虽出任过刑部侍郎和幽州刺史,但时间都很短,史书也没记载他有什么政绩,倒是在县令和郡丞的位置上,用今天的话说,在基层岗位上,干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特别是他们勇于担当,智慧破案,更是让人称道不已。
《旧唐书·张允济传》记载了这么一件事。说的是,张允济,青州北海县人。隋大业年间为武阳县县令,致力于以德行教育训导民众,百姓怀念他。元武县与武阳县接壤,县里有个人带了头母牛,随他妻子的娘家一起生活了八九年,母牛生下了十多头小牛。到了要分家时,妻子娘家人不肯还给他那头母牛,元武县衙门几任县令都不能解决这个案件。那人就到武阳县请求张允济评判。张允济说:“你自有元武县令,怎么到这里来告状?”那人泪流不止,说了事情的始末。张允济于是命令手下人绑了那人,用衣衫蒙住他的头,将他带到他妻子娘家所在的村子,说是抓住了盗牛贼。张允济召集村人,将村里的牛全部集中在一起,一头一头询问牛是从哪里来的,妻子娘家人不知道其中的缘故,又担心受连累,就指着那头强占来的母牛说:“这是我女婿家的牛,从哪里来的我就不知道了。”张允济便揭开牛主人蒙头的衣衫,对他妻子娘家人说:“这就是你女婿,你可以把牛还给他了。”妻子娘家人叩头服罪。元武县官员听说后,都十分惭愧。
上述案件办得精彩,足见张允济的“三有”品格:
一是有担当。本来案件的当事人,是邻县人,不属于他的管辖之内,且案件又久拖不决,当事人成了“上访老户”,当然案件也就成了老大难问题。但他不推不躲,敢于接手,勇于担当。
二是有智谋。他没有像常规办案那样,击鼓升堂大刑侍候,或屈打成招或不了了之,而是心生一计,深入乡里,现场办案,当面质问,抓个现行,让被告人心悦诚服。
三是有爱心。他之所以接受邻县人的案件,不就是听了当事人的哭诉,起了同情之心吗!还有一件事也很感人。张允济曾在路途中遇到一个种葱的老妇人,搭了一座圆形草房在那里守葱,张允济对老妇人说:“你只管回去,不要这么辛苦地守在这里,如果葱真的丢了,就来报告县衙。”老妇人听从了他的劝告,回家去住,结果葱丢失了很多。老妇人把情况告诉了他,他便把相关十里之内的全部男女都集中起来,一个个到跟前来检验查问,很快就查到了盗葱的人。
张允济的“三有”品格,尤其是敢于担当、勇于为民排难解忧的精神,永远值得学习借鉴。当然,并不是说可以不顾案件管辖的各项规定,胡乱收案胡乱办案。
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办理各类案件,也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接受和办理疑难案件,决不能见难而绕着走。越是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情况下,越要提倡和鼓励大胆负责、敢于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智慧、会办案,保证所办案件能一锤定音案结事了,更应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终生追求的目标。
要做个有心人,多学习,多琢磨,多观察,多总结。不能年复一年案件办了不少,无非都是依程序按部就班地走下来,因不善于动脑子来总结经验,办案水平却不见涨多少。对民众有爱心,则是上述一切问题的基石,急人民所急,解人民所困,帮人民所需,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是“三严三实”教育的必然要求。
张允济身为县令,看见老妇人护葱辛苦,就出手帮忙解困,且一包到底,很令人敬佩。人民法官对当事人也要有这种爱心,使所有到法院打官司告状的人员,包括那些可能连自身案子大概内容都说不清楚的当事人,都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给予发自内心的真诚帮助,千万不要冷脸冷语,弄得整个人像不会笑一样,须知这样的形象是最难看的,也是人民大众最厌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