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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联动齐协力 多年纠纷一朝解

——34户农民喜获32万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6-03-01 14:37:59


   “我们农民就靠种地养家,买这假种子,一年忙到头,付出苦力不说,还赔进肥料、种子款,荒弃了一年的土地。幸好有你们法院的同志给我们公正的解决了,以后有啥事我都得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历经两年多终于领到赔偿款的王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34月,王某与同村共34户农民在经销商张某处购买了玉米种子后,34户农民按说明播种2066亩农田后,发现该种子长势与说明不符,生长期延长,玉米叶子枯黄,收获时玉米棒大小不一,红穗,玉米棒阳面粒多,阴面粒少,水分大,后经鉴定为假种子。32位农民于20144月向甘南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户多,损失大,甘南法院依法于20145月下发了判决书,支持了34户农民的赔偿请求。经销商不服判决,对其中2户农民的判决提出上诉,对另外32户农民的判决申请再审。同一事由34件案件因程序不同历经近3年在两级法院分别进入二审、再审程序。

再审诉讼中,甘南法院承办法官葛永莉从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促进案结事了和谐司法出发,在案件移送后及时与二审承办法官路兴东取得联系,两位法官通过认真分析认为,这起案件涉及农户多、资金大,处理不好将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应调解优先,最好是能使双方达成和解,这样案件在履行上才会真正落到实处,农民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更有保障。为此,两名法官通过释法明理,融法于情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晓之以情,明之以理,服之以法,动之以心,双方当事人在两级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2016229,经销商张某及时主动缴纳了赔偿款32万元,两年多的纠纷一朝得以化解。 

这起涉及34户农民与经销商的种子买卖纠纷案件最终成功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陈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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