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将朋友放在自己房间内的金项链偷走后,悄悄藏在室外雪堆里,事发当晚即被抓获。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2015年11月28日21时许,男子沈某在其居住的本市北辰区一处房屋内,采取秘密手段将朋友王某放在自己房间内桌子上的一条25克千足金项链盗走。为了隐藏赃物,沈某将这条项链悄悄藏匿于室外雪堆内。王某发现财物丢失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于案发当日即将沈某抓获。本案在侦查阶段,被盗物品已经依法扣押并发还王某;被告人沈某已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