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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要树立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6-02-22 10:08:48


    地方司法机关和法学理论界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抓住了影响司法权威性和公正性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推进也卓有成效,例如,员额制改革涉及司法人员个人利益,对各级司法机关来说,是很大的挑战,但目前多数人的认识比较统一,任务是可以完成的。汇报几点具体建议:

    让老百姓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坚定全体党员、全体公民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彰显和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能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推进司法权力去地方化、司法审判去行政化;就能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让老百姓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要树立司法权威

    从实践中发现、纠正的一系列冤假错案来看,多数在审理过程中都已发现疑点,但由于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不足,顾忌方方面面的态度,而以所谓“留有余地”的方式结案。

    司法的两大基础是公正和权威。一般认为,司法机关权威不足的原因是裁判不公,但实质上,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司法机关没有权威,才导致它很多时候做不到公正。

    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进一步深化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以及经费、人事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排除各种法外干扰。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尊法,在尊重司法、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好模范作用,要通过提升司法权威,来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落实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

    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清楚,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因此,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应该由中央统管。但基于现实情况,这一轮改革确定为省级统管。但据我了解的情况,有些地方规定各级法检“两长”人选由省级统管,班子其他成员和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则交由市县负责。我担心,这样的做法是违背改革原意的。

    国家层面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统筹工作

    现在全国办法学专业的院校600多家,但一方面,法学院校所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法学专业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不高,造成了教育资源和人才的浪费。国家层面应有一个法学人才培养的规格标准,要依托重点基地,充分发挥历史久、基础好、具备优质法学教学资源的高校的作用。

    国家层面还要做好区域统筹。西部法治专门队伍中,高层次人才少,西部一些县法治人才严重不足。因此,应在经费政策支持和学科平台建设方面,向西部高校倾斜。

    西北政法大学长期立足西部,为西部边疆地区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西部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近日准备成立反恐怖主义学院,培养本科、硕士、博士层面的反恐专门人才。希望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机关、国家有关部委和兄弟高校给予指导、支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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