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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召开涉民生执行案件通报十起典型案例 (四)

发布时间:2016-01-26 13:57:28


    案例四

    李某等20人申请执行某市包装公司

    拖欠工人工资案

    李某等20人申请执行某市包装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执行标的11.5万元。该案申请执行人多半为聋哑人,属典型的涉民生执行案件。法院受理后,立即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接到法院履行债务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向法院反映,企业停产没有经营活动,无能力给付李某等20位工人工资。经法院调查核实,确认被执行人确已停产停业,无金钱给付能力。但有一批原材料可供执行。该案如按常规执行方式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周期过长,无法立即实现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且极有可能给被执行人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鉴于上述情况,法院立即约谈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听取企业的意见,帮助企业寻找原材料买家,努力将原材料尽快售出。两天后,法院联系到了一个原材料买家,经企业与买家协商,双方就20吨原材料达成买卖协议,买家给付货款后,被执行人立即交到法院,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至此,该起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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