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王某等200余人申请执行七台河市某焦化厂、
七台河市某玻璃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
王某等200余人申请执行七台河市某焦化厂、七台河市某玻璃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执行标的1100万元。三被执行人在当地属大型企业,但随着全国煤炭行业利润下跌,且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连续亏损,债台高筑,已被迫停产停业。涉及三被执行人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118件,执行标的额共计4亿元,其中仅拖欠银行贷款就达2.26亿元,而三被执行人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全部财产均抵押给银行。经法院依法评估,全部财产价值2.67亿元,严重资不抵债。三被执行人资产经两拍流拍后,在第三次拍卖中,七台河某煤化工有限公司以1.63亿元竞拍成功。但该拍卖款还不足以偿还具有优先权的银行贷款,王某等200余名职工面临着劳动报酬无法兑现的境遇,该劳动报酬包含三部分:工人工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情绪极不稳定。面对这一极有可能发生集体访事件的实际,执行法院没有放弃,而是积极向省法院和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努力取得各方理解与支持,多次召开了各方代表参加的见面会,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最终化解”的原则,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由市总工会、劳动检查部门牵头,经多方努力,终于做通相关债权人的工作,在拍卖款中预留1100万元,用来优先保护职工权益,全额实现了200余名职工的债权。至此,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社会矛盾尖锐,处置难度大的涉及劳动报酬索赔系列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