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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之巴斯琴:“平民”法官的坚守

发布时间:2016-01-14 11:13:00



 

人物简介:巴斯琴,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包头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获包头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包头市优秀妇女维权卫士、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2013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她带领的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三八红旗集体、集体三等功、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办案故事:2014年,巴斯琴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个采石厂签约方系男方,经营权证上的名字为女方,双方积怨又深,在审理该厂经营权的过程中多次调解多次反悔。

针对这一情况,巴斯琴绕开法条,从局外人的角度给双方分析离婚后该采石厂由谁经营对采石厂更有利,并指出“生活不和但事业是共同心血”“一方拿钱一方接厂本是双赢局面”,使得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并妥善处理了采石厂经营权归属问题。

她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时,针对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这一相对弱势群体,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想便民利民之策,融汇法、理、真,灌注和、善、情,采用多种调解形式,掌握各类调解技巧,切实解决了群众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

法官心声:法官要明确当事人利益大于一切,以法析理,以情晓人,方能赢得民心,担得起百姓的信赖。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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