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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法庭、情系百姓的好法官

——记甘南县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庭长高廷富

发布时间:2012-05-16 09:47:36


  

  高廷富同志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1年调入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双河法庭庭长职务。
2009年高廷富同志到双河法庭工作,他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道理,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他首先做到。初到法庭,高庭长便向干警约法三章:首先要把心摆正;第二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 ;第三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正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使法庭工作紧张而有序开展。工作中他勇挑重担,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处处走在干警的前面,一些扎手的案件、疑难的案件他都留给自己审理;他对干警要一视同仁,从不厚此薄彼,主动帮助解决干警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干警们都打心眼儿里佩服他。
  官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吏而畏我公。从进入法院的第一天起,高廷富就立志做一名公正廉洁的法官。他常常告诫自已,要远离私欲,耐得住寂寞与清贫。更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教育干警“做法官必须先做人,只有堂堂正正做人,才能清廉如水,执法如山,才能使胸前的天平永不倾斜”。提起高廷富,辖区群众都竖起大拇指,称他为“高黑脸”,当事人说:“高廷富办案不整别的,该你赢的你就赢,该你输的你找谁也得输”,也有人说:“高廷富办案死性”……然而在高廷富心中却永远根植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廉洁办案的工作原则。渐渐的来法庭说情的人少了,送礼的少了。换来的是案件质量大幅度上升,2011年全庭审理执行的260起案件,创下了无超审限、无错案、无缠访的三无记录。同时,围绕审判工作中心,双河法庭突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一种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法院廉政新风尚。
  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作为双河法庭庭长,高廷富用他敢为人先,不甘落后勇气,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要干就一鼓作气干到底,在事业上留下自己深深的足迹。他把自己的心深深扎根在基层,踏踏实实地为百姓服务,短短的3年时间,使双河法庭工作硕果累累,先后多次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优秀法庭”、“人民满意的好法庭”等荣誉称号,一面面锦旗更是印证了百姓对法庭工作的认可。高庭长正以他坚定的步调带领干警将双河法庭打造成具有“便民,利民,为民”特色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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