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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四)

发布时间:2016-01-08 10:48: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布时间:2015415日(详见本报2015417日第三版)

上榜标签:一剂解决“立案难”的良方

内容导引:《规定》统一了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规定了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范围、条件、流程、监督,以及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的措施等,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点评专家:贾 宇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它旨在解决多年来广受社会诟病的“立案难”,尤其是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由立案审查制转向立案登记制是立案程序的重大改革,意味着立案程序由职权模式向诉权保障模式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把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之后,通过在立案环节上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公开的信息化建设等,以确保该项制度的落实,并且将其负面效应降低到最小限度。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基层法院案件量激增、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问题,人民法院需要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包括诉前调解制度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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