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公布时间:2015年2月4日(详见本报2015年2月27日第三、四版)
上榜标签:建立科学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关键一步
内容导引:《意见》确立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5项基本原则,并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
点评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贾 宇
该《意见》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它标志着人民法院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意见》最大的亮点有四:其一,突出法官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改革。通过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晋升和选任等制度,突出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为司法专门队伍的建设奠定了人事基础。其二,遵循司法规律,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机制。其三,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四,通过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制度,完善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人权保障职能。这既是在司法中深入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的重要体现,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真正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