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须知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12-28 09:59:33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