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承担甘南县城镇内各项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现有法官5名、司法辅助人员3名,2015年全庭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截止11月中旬共受理案件892起,同比上升61.8%。审结案件651起,结案率达到73.2%,法官人均结案130余件,其中王喜亮审结300件,全庭无一起因法官主观原因而发改案件。
一、科学管理、勇挑重担,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民一庭审理的案件往往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直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群体性诉讼比较多,处理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公信和辖区的社会稳定。一是明确职责,庭内制定严格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每一起案件从受理、送达、排期、开庭、宣判、卷宗归档,划分明确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范围,各负其责;二是落实审判责任制,提出承办法官为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案件负责制,使法官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权力和责任;三是以科技促审判,着眼于全市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充分发挥三大公开的作用,推进阳光司法;四是发挥团队精神,庭长定期督促,办案人周报、月报例会,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案件质效。
二、发挥司法能动性,全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加强与党委及政府部门的沟通,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发挥巡回审判、司法建议的灵活性,妥善处理好个体诉求、集体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利用与甘南县大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关系,联动联调,将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最大限度实现无缝对接,全年司法确认案件320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矛盾纠纷的和谐处理,从而将民间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化地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攻坚克难、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稳定工作基础上,充分把握当事人的心理诉求,加大释法明理力度,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特别是在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等一些群体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全庭动员,庭长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力争取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四、勠力同心、齐头并进,做好业务指导排头兵。
对于新类型、复杂案件,及时甄别并由年富力强、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担纲办案人,相对简单案件则由经验少的年轻同志处理,全庭人员分层次、多方位的处理案件。民一庭作为基层法庭的指导庭,制定了《基层法庭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基层法庭实行星级化管理,坚持不定期深入法庭调查研究,指导基层法庭开展审判流程推进,推动了全院民事审判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院民事案件收案3064起,结案2348起,结案率76.25%。
民一庭已形成一种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总体要求,践行公正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为辖区提供着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