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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大调解信息(第十九期)

法院大调解为百姓办实事、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7-15 14:22:56


  2015年4月25日李XX拿到拖欠了近20年的欠款时,感动地对法院大调解员说“法院大调解暖人心,没花一分钱帮助我要回了拖欠近20年的欠款”。

  原来,1996年7月份,甘南县大修厂由于周转资金紧张,在李XX处借款50000.00元,并给李出具了一份金额为50000.00元的借据,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0.0156元,之后,甘南县大修厂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两次偿还了本金,尚欠利息款57000余元。2014年甘南县大修厂进行了改制,隶属于甘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后经李XX多次索要,欠款拖欠至今未偿还,李XX向法院大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对欠款事实进行对账,李XX和原甘南县大修厂及甘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均对拖欠李XX借款利息45108.00元的事实没有异议,经法院大调解人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偿还借款协议,定于2015年4月30日前还借款利息45108.00元。2015年4月25日甘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将案件款交给了李XX,至此,拖欠了近20年的欠款,通过法院大调解,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从目前来看,随着经济体制转型、企业改制,一些历史遗留债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法院大调解中心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从而解决了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带来的时间长、举证困难、风险大等不利因素,充分体现了大调解“便民、快捷、经济”的为民服务宗旨,也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自法院大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已经陆续解决此类纠纷4起,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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