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款支取须知
(一)个人支取案件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支取案件款审批表,本表为办案人填写,表中各项均为必填,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如有不确定项,请提前与财务室联系);
2.已生效的裁判文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清晰复印件,开户人必须是本人,在上面注明“本人同意将案件款退到以下帐户”并签名确认;非建设银行卡要写明开户银行全称。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支取案件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支取案件款审批表,本表为办案人填写,表中各项均为必填,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如有不确定项,请提前与财务室联系);
2.已生效的裁判文书;
3.提交以单位为户名的帐号、开户银行全称,注明“我单位同意将案件款退到以下帐户 ”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