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甘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甘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是由甘南县各行各业人民调解工作者和甘南县从事人民调解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已在县民政局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县人民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扬和完善我国优良的人民调解制度,深入实施民生工程,以解决我县的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盼望最急切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我县的社会资源和人民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努力将甘南建设成为平安、和谐、幸福的甘南。
甘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住所地在甘南县司法局(县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甘南县人民法院大调解中心是甘南县大调解工作的一个多元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解组织,受甘南县人民法院和甘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的领导,受甘南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调解中心人员组成均是从法院审判战线上退下来的退休、退养人员,现已不具有法职身份,申请登记调解员协会,从事人民调解事业。主要承担诉前调解和分管社区调解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具有“便民、快捷、高效、经济”的特点,便民就是便于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对群众想要到法院打官司的诉求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不拘于形式可竟行调解。快捷,就是来了就可以调解,不受法律程序限制。高效,就是简化诉讼程序,缩短法律程序周期。经济,就是省钱,不收取任何费用。
总之,大调解就是让当事人在繁琐的诉讼中解脱出来,体现出让当事人省心、省力、省钱,引导和指导人民群众用人民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也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省法律资源和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