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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8:30在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春、朱桂珍诉被告张喜涛、刘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人王喜亮

发布时间:2014-12-22 17:45:06


甘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8:30在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春、朱桂珍诉被告张喜涛、刘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人王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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