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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做好本职工作 全面落实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4-12-01 19:25:28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作为人民法官深刻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并以此坚定信念、凝聚精神、指导工作甚为必要。

   一、核心价值观的四个基本内容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忠诚”排在核心价值观的首位,突出显示了政治思想是前提。思想决定行动,行动是思想的外在表现,有什么样的价值坐标,就会有什么样的立场和行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意识不牢靠,司法能力再强也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背离宗旨、违背良知、枉法裁判。要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只有口号是远远不够的,忠诚贵在行动,行动就需要有明确的方向和指针。为民、公正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只有做到“为民、公正”才是真正的忠诚。

   “为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心中没有人民,忠诚、公正、廉洁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工作就会失去活力和动力。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

   “公正”是“为民”的本质要求,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更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法院和法官来说,公正就是生命,就是责任,就是向党和人民的交待。如果不公正,法官就是失职,就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只有做到司法公正,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才是真正对党和人民忠诚。

   “廉洁”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没有清正廉洁,就没有司法公正,就谈不上司法为民,更谈不上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只有保持清正廉洁,才能永葆自身纯洁性,并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综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四个基本内容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其中忠诚是前提,为民是主旨,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四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没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就会迷失方向;没有为民,忠诚、公正、廉洁就会失去意义;没有公正,忠诚、为民、廉洁就缺乏标准;没有廉洁,忠诚、为民、公正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中。

   二、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四个基本内容的科学内涵

   (一)深刻领会“忠诚”价值观,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意识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忠诚”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在思想观念上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忠诚可靠,在行动上自觉的把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深刻领会“为民”价值观,着力提高群众观念意识

   “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为民”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司法为民要求我们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既要精通法律,又要依靠群众,甘心做群众的学生,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便民、利民的各项工作,努力为群众的司法诉求提供便利,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深刻领会“公正”价值观,着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就是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法”的起源本身就蕴含着“平之如水”的内涵,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同时也是公正的守护者。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最根本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和判决案件。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自觉做到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做到司法公正:首先,要坚持实体公正,它包括两方面:一是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是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的,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根据”;二是裁判所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做到了“以法律为准绳”。其次,要坚持程序公正,程序公正就是要严格依照职权划分,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理案件,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落实辩护制度、回避制度、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坚持审判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等。程序公正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审判程序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有利于彰显司法的亲和力、树立司法公信力,同时有利于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民众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第三,要做到司法形象公正。“诚于中而形于外”,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表现在言谈举止上就是形象公正。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公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的公正。如果法官对自身的司法形象不给予高度重视,过于随意,甚至态度专横,语言粗暴,即使其对案件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进行了公正处理,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对这样的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也可能产生怀疑。

   (四)深刻领会“廉洁”价值观,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务必要坚守道德底线,始终严守廉洁的职业操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的规定,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对审判工作职能和任务的全方位理解与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保持廉洁的本色,首先,要从修身养性做起,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从兴趣中提升情操,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其次,要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党纪国法是红线、高压线,任何时候都触犯不得,要放弃侥幸心理、放弃麻痹大意心理,“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清醒地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个别干部甚至党的高级干部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拒腐防变,要从小事做起,要从平常做起。第三,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常思已之不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虚心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批评、建议,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全面落实核心价值观

   在涉诉信访岗位上如何全面落实核心价值观,我认为一句话,就是要踏实做好本职工作。

   首先,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领导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讲话精神,对涉诉信访工作的全局形势有清醒的、正确的认识。在处理重大、敏感的案件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做到处理问题有请示、处理结果有汇报,保持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切实起到社会稳定剂的作用。第二,坚持法律底线不动摇。认真接待每一件来访,全面审查承办的每一个案件,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做到起草的法律文书严谨规范,无差错。第三,廉洁自律、一心为民。“谦生明,廉生威”,工作中多学会倾听,掌握情况才能全面客观;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法官应有的威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信访接待工作才会有激情,才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取得更好效果。第四,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待工作,既要戒骄戒躁,也不要枉自菲薄,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关乎最高法院的形象,关乎我们党的执政形象。以诚恳的态度接待,以认真的态度对待,对弱势群体有爱心和同情心,对恶意诉讼及其他不良用心的来访人,做到不亢不卑,注重营造“庄重、规范、公正、文明”的法官形象,让他们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第五,要有荣誉感和集体观念。珍惜个人荣誉,爱护集体荣誉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工作中要有团队精神,要有相互配合、支持、帮助的意识、切忌耍个人英雄主义。第六,要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对领导和同志们,常怀感恩之心,常思给予的帮助,常学习他们的优点,常反思自己的不足,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责任编辑:贾传富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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