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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信息(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2014-11-13 20:26:34


                            法院大调解中心与长山乡人民政府

                            通力配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赵自玉是甘南县长山乡四方山村的农民,2000年长山乡四方山村民委员会因无钱缴纳农业税款,经亲属介绍在赵自玉手里借款人民币42000.00元缴纳了农业税,村委会给赵自玉出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借据,并约定了借款利率,但村委会拖欠至今未偿还。赵自玉一直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四方山村委会偿还借款本金42000.00元及利息。最近,法院大调解中心接调解申请后非常重视,大调解中心主任王玉璞、副主任韩福春与调解员高廷富及时深入到长山乡与乡党委书记孙佑才进行通报情况,孙佑才书记对此非常重视,将四方山村委会书记、村长、会计找的乡里,并安排专人在经管站查找、核对账目。法院大调解中心经过三次深入到长山乡找双方核对账目,在双方对此笔欠款及利息均无异议后,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长山乡四方山村民委员会给付赵自玉借款本息合计92000.00元,分两期给付,于2015年6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人民币42000.00元。尾欠款5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

此起纠纷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后,赵自玉接到了盖有甘南县人民法院公章的调解书后,握着王玉璞、韩福春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感谢法院大调解中和孙书记帮助我解决了压在心头的10多年的一块心病,一分钱也没交就把事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

就这样,法院大调解中心长山乡人民政府通力配合,将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责任编辑:贾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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