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大调解效果好 一案两果得双赢

--------甘南法院长山法庭大调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4-11-03 13:49:20




  

    甘南县人民法院长山法庭通过大调解程序,只用7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了一起复杂的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办案过程中,长山法庭的法官们没有简单机械的执法,而是开动脑筋,从县域经济的大局出发,巧妙地整合各方资源,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意维护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社会形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4年10月14日,甘南县甘南镇居民孟某来到长山法庭,要求立案起诉县招商引资企业“嘉一香”,“嘉一香”企业的办公地点位于长山乡四方山村卫东屯。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的“嘉一香”,把部分工程对外发包给了龙江县的王某,王某在施工中雇佣了孟某,而孟某在干活时不小心掉入院内的枯井,腿部受伤,当日住院治疗,花费各种费用8千余元。孟某认为“嘉一香”是县招商引资企业,起诉该企业,胜算比较大,执行上也会有着落。而雇主王某家是龙江县的,这个工期即将完工,就是打赢了官司,执行也会有难度。所以综合考虑,他决定只起诉“嘉一香”。了解情况后,长山法庭在如何确定赔偿主体方面对孟进行适当的引导,最后孟某决定放弃起诉“嘉一香”,并同意通过大调解以雇佣关系起诉雇主王某。调解员李树才、孙启祥两次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雇主王某于2014年10月20日一次性给付孟某赔偿款2500.00元。但到期后王某未予履行,孟某向法庭申请执行。法庭于10月22日在“嘉一香”企业找到王某, 将此案执行完毕。当孟某拿到钱后,非常感动,他没有想到长山法庭的法官这么负责任,启动大调解程序把案子处理的这么快,出于感激,他把写有“调解为人民、执行做保障”的大红锦旗亲自送到了办案法官的手中。

责任编辑:贾传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