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被告人万某疲劳驾驶,致使车辆翻入沟内,导致妻子死亡、儿子受伤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最终万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一天,万某的儿子发烧严重,万某与其妻子王某照顾了儿子一夜,基本没有休息。2014年3月13日天还没亮,万某夫妻二人为了给孩子治病,万某疲劳驾驶轿车前往齐齐哈尔市医院就诊,由于前一天没有休息好,万某在行驶到长山乡附近时感觉困意来袭,闭上了眼睛,一瞬间,惨剧发生了,万某驾驶的轿车翻入了路下的沟内,无情的车祸致使王某当场死亡,万某和其儿子受伤,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其中就有甘南法院的三名干警),万某和其儿子被送往医院治疗,但其妻王某已经没有了气息。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万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万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主要事实,确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王某家属的谅解,又因王某是其妻子,且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扶养,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万某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是其妻子死亡,但也不能免去他的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大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是导致交通肇事的重要原因,即使情况再紧急,也不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有的人轻信自己,不会有事,正是这种想法往往容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本案中万某失去妻子,襁褓中的儿子失去母亲,其儿子长大后在得知母亲去世的原因后他又该怎样想!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包括他人,也包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