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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宿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06 14:40:11


一、办公室负责安排院机关值班值宿日程表,各部门要及时妥善安排值宿值班人员,并提前一周把值宿人员名单报办公室。
二、当值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本部门自行调整,并提前一日报办公室。
三、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中间脱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填写好值班值宿登记。
四、当值人员要认真检查装备库、档案室及办公楼内外的一切设施,确保安全。
五、当值人员必须及时了解掌握外来人员情况,禁止将无关人员留滞在值班室内。
六、当值人员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或想带班院领导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
七、值班人员早8:00接班,晚4:00交班;值宿人员晚4:00接班,早8:00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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