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饥饿盗窃也不能免责
作者:齐丽明 发布时间:2014-07-29 17:29:51
被告人徐某某想要放弃高中学业与父母发生争执离家出走。几天后,出门时仅有的二百元钱被花光,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生存,徐某某先后三次窜至某废品收购部,盗取矿泉水瓶、废纸壳倒卖。经价格认定部门认定三次被盗物品总价值人民币29.20元。经本院依法审理,最终被告人徐某某以盗窃罪获刑单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非法定的理由使得什么人触犯法律后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本案被告人徐某某因饥饿去盗窃,于情值得同情,于法却难容。
责任编辑:贾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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