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涛同志2002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市广播电视大学。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在2004年9月通过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正式成为甘南县法院的一名书记员,经过多年的学习和积累,刘春涛同志快速成长,现担任平阳法庭负责人,管理四个乡镇的民事审判工作。
一、巧解纷争就案说法重实效
刘春涛同志始终把办案和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他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具有高超的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成分的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实事求是地做耐心细致地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认识到自己的对和错,从而不仅妥善解决矛盾,更使得使许多积怨很深的当事人在经他调解疏导后握手言和,经过耐心书到后圆满地调解结案。
在办案过程中,还非常注重就案说法。针对"有些当事人由于不懂法,赢官司赢得不明白,输官司不知输在何处的情况,注意对当事人开展正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真正让赢着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的明明白白。通过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宣讲,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刘春涛同志连续多年办案超百件,荣获省办案能手称号。
二、工作踏实勤勉,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刘春涛同志扎根基层法庭,条件比较艰苦,工作量大,却从不怕苦从不叫累,无怨无悔。工作以来,从不对工作挑挑拣拣,只要是群众有需要,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做好。并在工作中,摸索出一套完备的管理体质,平阳法庭的各项管理工作都比较突出,能够保质保量按照院里的要求完成任务。刘春涛同志一直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能把党的工作和个人的价值相结合,把集体荣誉和个人的理想相结合,把理论经验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了新一代法官的精神面貌和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