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手机应用程序被大家所使用,近日,甘南法院就审理一起用手机魔音程序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被告人顾某在得知被害人尹某单身一人后,用其去年在山东潍坊打工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冒充董某(顾某在山东打工时的同事)利用手机魔音变成女性声音多次与尹某交谈,称要和尹某过日子,骗取了尹某的信任后,以租房子、看病等借口向尹某要钱。尹某分三、四次向顾某提供的顾某在潍坊打工时使用的户名为董某的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汇钱。顾某以其是董某的侄子,让尹某将钱给其,其再汇给董某的方式收受尹某给的钱款十余次。顾某共骗得140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主要事实,全部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此次犯罪为初犯,系残疾人(小儿麻痹),家庭生活困难等情节,最终判处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大家,手机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微信、QQ、陌陌等聊天交友工具被大家使用的越来越广泛,其有利也有弊,一旦涉及钱财,一定要非常谨慎,且莫上当受骗。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以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