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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第一时间赶到

——金某等十五人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5-07 16:48:42


 20128月中旬,刘某雇佣金某等十五人给其承包的项目干木工活,当时约定每层楼木工活结束后给付雇佣费,但直至工程结束,刘某也未给付金某等十五位雇佣费,刘某共计欠金某等人66120.00元,2012921刘某给金某等十五位共同出具了欠据一张,后金某等人多次找刘某索要,刘某均未给付,故金某等十五人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给付原告金某等十五人劳务费60000.00。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金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为躲避债务隐匿踪迹,法院将该失信被执行人在本县电视台曝光,同时查遍了本县内所有银行,并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均未找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故案件中止。

2014226的下午,天下着大雪,办案人员忽然接到金某的电话,得知刘某刚回本县,正在龙泉洗浴洗澡。得知这个消息后,执行局长陈晓峰亲自带队,与办案人员、司机等驱车冒雨赶到该浴池,找到刘某,经申请执行人金某等十五人的确认,将刘某带回法院。经与其谈话,并做了执行笔录,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是在拘留之前体检,查出了刘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并不适合拘留。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因为被执行人刘某不适合拘留,情绪非常激动,我们局内几位干警全力做双方及家属的思想工作,最后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妻子及儿子同意三日内送到法院10000.00元钱,同时为刘某担保,2014101之前给付剩余款项。金某等申请人对此处理结果很满意。

    案例解析: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是执行工作的顽症, 我们除采取电视台曝光外,申请执行人协助也是非常必要的。

和法院执行人员相比,申请执行人更了解被执行人及其亲友,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找到被执行人的线索,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法院必须保证第一时间内赶到当场,在最恰当的时机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鲁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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