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上午,一位来自内蒙古的当事人温某怀着感激之情,为甘南法院大调解中心送来一面印有“群教政善三尺法、为民工程一庭春”的锦旗。
原来,温某因与家住甘南县的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于4月20日到甘南法院起诉。该案的诉讼标的10万多元,而原告温某家在外地,来甘南法院参加诉讼很是不方便,所以温某内心十分焦急,希望尽快了结此案。让温某没有想到的是,大调解中心的同志了解了他的情况后,立即放下手中其他工作,对此案采取了特事特办的“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确认。在调解员熊继学、韩福春讲法律、摆道理、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仅用了半天时间便将该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温某感激的说,甘南法院大调解中心急当事人之所急,办案效率高、效果好,让我们少牵扯,少上火,我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