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法院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知情权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法院审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实行“4个公开”,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提供便利。
一、审判流程全公开。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配备专门导诉员,对审判流程予以解释,对案件信息进行查询、对诉讼疑问予以解答。通过电子触屏查询系统,直接向诉讼群众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标准和审执情况。二是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做到三日前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公告开庭日期、承办法官等信息。对庭审实行数字化管理,全程录音录像。
二、责任制度全公开。实行“十六项通报制度”,分别在立案大厅、等候厅、大调解中心等处宣传板上公布“中央八项规定”和“法院廉政准则”以及审判管理制度、司法为民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大调解中心制度和廉政监督员制度。通过公开公示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院干警的行为,确保了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文明。
三、岗位电话全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审务监督。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全部配备岗位电话,24小时开机,法院设立为民专线“5727102”电话,并通过报纸、网络和电视向全社会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力度。每周对岗位电话接听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倒查”机制,责任到人,落实到事。并建立台账,对通过电话反馈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对违反审批制度、超审限案件等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通报情况。
四、执行信息全公开。一是向社会公众公开执行工作流程。包括公开执行员信息、执行措施、财产变现、执行中止、和解等多种执行制度,及时将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公开,让每个环节都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真正实现“阳光执行”。二是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把存在暴力抗拒执行、恶意躲避执行等现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起到警示和督促的作用。
通过4个公开活动的开展,当事人对法院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法院的司法权威也得到彰显,实现了连续十一个月进京赴省访零记录。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