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广大干警的自律意识,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完善法官廉洁自律和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并试行了廉洁保证金制度。
该制度的实行,是在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坚决反对“四风”的背景下,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会专题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管理的决定,提出的实行司法廉洁保证金制度。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的有力举措。
制度遵循5个原则:1、统一领导、有序推进的原则。2、遵守法纪、规范动作的原则。3、全员覆盖、全面考核的原则。4、权责相符、分档落实的原则。5、奖罚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
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保证金由在编在职的干警交纳一定比例,设立干警个人廉政保证金专用帐户。凡是违反党纪、政纪、审判、执行纪律以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除按纪律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外。按规定了情形扣除廉政保证金。奖罚分明,以制度促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