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为人民服务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让群众满意是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
一、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让群众方便快捷打官司
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是接触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完善窗口单位的功能设置,努力窗口打造成为人民法院的为民之窗、公信之窗。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这是人民司法坚持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派出法庭应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探索便民为民新路 “田间法庭”、“假日法庭”应随时开启,努力追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智慧创造。 二、尽快办理案件,让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公平正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相应的社会矛盾也急剧增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急剧增多,审理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5+2”、“白加黑”已成为法官们的工作常态。越是案件多,越要提高办案效率。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每一个诉诸法院的案子,都关联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不仅希望获得司法救济,而且希望这个救济来得越早越好。提高办案效率,首先是工作态度问题,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之事当家事,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还有个工作方法问题。把案件办得更快些,需要苦干加巧干,更需要科学管理、事半功倍。
三、要把公正司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人民法院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权益的基本途径,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主要方式。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就是最直接的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量,要在加强审判管理上下更大工夫。一方面要对审判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更清醒的认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通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确保每一项管理制度和举措都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在实处;另一方面,要对管理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整改力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强化落实,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管理创新是审判质量的安全带。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发扬;对新的困难,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只有在遵循审判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得以维护,司法的尊严才能得以彰显。 四、以满腔热情对待人民群众的,把信访工作做实做好,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接好访,办好访,是关注和解决民生难题的体现;是宣传政策法律,理顺群众情绪,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社会关切,是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不仅关心能否获得公正的判决、讨个说法,权益是否有效实现,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而且对司法程序、司法行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作风等各方面都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去评判审判结果,而且还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去加以评判,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提出诸多新要求。面对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我们要沉下身子深入研究,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把握需求变化的规律和特点;要高度重视群众需求这一“第一信号”,决不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麻木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