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为民工程活动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实施“四个增强、四个确保”便民、利民、为民新举措,助力为民工程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甘南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以实现“无讼社区”、“无讼村屯”为目标,积极拓展审判服务领域。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主动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与辖区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化解多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上访案件,减少了一些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的纠纷或事件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和谐的司法环境。
二、增强“司法为人民”意识,确保司法作风转变。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为民工程”的要求部署,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强化为民、廉洁的司法理念,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法官“六进”活动。组织干警进社区、企业、机关、校园、村屯、家庭,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服务。开展为民工程以来,共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场次,发送法律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余件,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增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确保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建立灵活的巡回审判机制,在相应街道、社区、村屯设立了巡回审判点、调解工作站、法官联系点,开通了绿色通道,实现电话预约立案,预约开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庭或调解,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既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还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事半功倍效果。
四、增强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涉及赡养案件、抚育案件、农民工讨薪案件、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特困当事人及病、残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实行减、免、缓收诉讼费办法实施司法救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打得起官司,能打赢官司,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据统计,共减、免收诉讼费83719.21元,受救助的群众无不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