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忠送达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15:51:51
李廷忠:本院受理原告王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2甘商初字第300-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平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3年01月09日人民法院报第G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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